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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区检察院严打生态环境犯罪
2018-05-0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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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西夏区检察院严打生态环境犯罪

1年来审查29   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146.45亩

近日,西夏区检察院将在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玻璃滩,采取夜间雇佣挖掘机破坏山体采挖煤炭破坏土地24亩的胡某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批准逮捕。据悉,近3年来西夏区检察院结合西夏区自然保护区居多的区情,以绿色发展为着眼点,创新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严打生态环境犯罪,自2017年1月以来审查破坏贺兰山环境资源的犯罪嫌疑人29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146.45亩。

51岁的胡某原本系石炭井矿务局职工,2009年因合伙作生意欠下债务,便伙同他人利用自己熟悉石炭井地貌特点的优势与他人偷采煤,被大武口区法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后被单位开除。2018年元旦债主上门催债,胡某又起贪心,便驾驶轿车在石炭井玻璃滩寻找到一处已恢复治理的地下煤场,后以每月8.5万元雇佣一辆挖掘机,以三天1万元雇佣一辆破锤机,一晚上700元雇佣一辆装载机准备偷煤,1月26日晚大年初十,趁工作人员休息,胡某将挖掘机、破锤机、装载机拉到石炭井玻璃滩把山皮挖开后采煤出售,一直干到1月27日凌晨四时许后把挖掘机和破锤机开到旁边的一条山沟内藏起来准备他日晚间再偷煤用,殊不知,2018年1月27日上午10时许,森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发现胡某藏起来的挖掘机和破锤机后胡某的行迹败露。经鉴定,胡某非法破坏特种林地24亩,最终西夏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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